吕梁学院合作交流处工作职责 |
1.制定学校与国内、国(境)外的合作交流工作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; 2.负责建立和发展学校与国内其他高校、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; 3.负责学校校友会工作,建立校友会及分会,开展交流、合作与共建,支持学校事业发展; 4.负责学校教育基金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落实接受捐赠事宜; 5.负责建立和发展与国(境)外高校、学术机构及其他组织团体的国际合作交流关系; 6.负责教师、学生因公出国(境)留学、访问、培训、会议等事宜的管理服务工作; 7.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 8.负责做好其他涉外接待工作; 9.完成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国际和港澳台事务。
联系人:白老师 常老师 孙老师 电 话:0086-358-2274251/13313581832 邮 箱:hzjlc@llu.edu.cn 地 址:中国山西省吕梁市吕梁学院合作交流处 邮 编:033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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